关于做好2018年度劳务派遣年检工作的通知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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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劳务派遣公司、分公司: 为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机构的经营行为,促进澳门赌博网站大全劳务派遣机构健康有序发展,根据《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》(人社部令第19号)规定,我局将开展2018年度劳务派遣公司、分公司的年检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.年检对象 苍南县行政区域内2018年12月31日(含)前取得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》的劳务派遣公司和已备案的劳务派遣分公司。 二.年检材料 各单位必须如实提交以下年检材料,复印件须统一加盖劳务派遣单位的印章,整份材料须加盖骑缝章,手写填表请勿出现涂改。 1、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》(正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); 2、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、劳动报酬支付情况、劳动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; 3、《苍南县劳务派遣公司年度经营报告书》1份(可联系15858597971申请加入劳务派遣微信群下载或县人社局行政审批窗口现场提取); 4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1份(正本); 5、分公司已取得的劳务派遣分公司备案意见书原件或复印件1份(加盖公章)。 三.材料提交地点 苍南县行政审批中心三楼(苍南县灵溪镇人民大道1111 号)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窗口。 联系电话:0577-68878526 四.年检步骤和时间安排 2018年度年检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。 第一阶段:自查上报材料阶段(2019年5月23日至2019年6月7日)。 各劳务派遣机构要根据《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》(人社部令第19号)文件要求,对本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进行认真自查,形成相应的书面材料,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,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,认真进行整改。 第二阶段:实地检查阶段(2019年6月8日至6月21日)。县人社局组织检查组,审核劳务派遣机构上报的年检材料,对经营场所情况进行实地检查,对年检材料与实际情况进行逐项核实。 第三阶段:整改复查阶段(2019年6月22日—6月30日)。根据年检材料与实地检查情况,形成年检结论。结论分为“合格”、“基本合格”和“不合格”三种。年检基本合格、不合格的须在整改期限内做好有关问题的整改工作,在限定时间内整改达到合格要求的,给予认定年检合格,准予下一年度继续经营;不提交年检报告,提交虚假年检报告,或逾期不整改、整改不彻底的,将不予办理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的延续书面手续,不予换发新的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》。 第四阶段:总结公示阶段 年检结论将在苍南县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开,接受社会查询、监督。 五.工作要求 各劳务派遣单位要在收到通知后,严格按照年检步骤和时间安排,按年检要求如实提交书面报告材料,配合管理部门做好现场核查,并及时做好整改工作。
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2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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